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5号)和《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2007〕137号)文件精神,同时参考学生手册《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班主任审核、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答辩、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拟推荐以下同学获得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学工办樊天怡老师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522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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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