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相关部署要求,现就学校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一)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意图,强化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持续推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认真查摆突出问题
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扣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校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四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与“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强科学谋划,查找短板弱项。
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会前,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要严格贯彻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并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要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找准查实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要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由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个人发言提纲要亲自撰写、认真修改、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切实查摆个人责任,深刻剖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如实报告,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逐项说清楚、谈透彻,受到问责的要做出深刻检查。
(四)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
民主生活会上,要通报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有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会后,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完善整改措施,防止说归说、做归做。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坚持把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8个专项整治尚未完成的问题整改贯通起来,一体提出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推动新老问题一起改、改到位。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要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开。
二、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会前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江苏先锋网视频《战“疫”先锋》。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及时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和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各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等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大会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根据《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等规定,按要求稳妥做好组织处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开出高质量、好效果。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安排,参加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各二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民主生活会应在1月20日前完成,具体召开时间由各二级党委书记与联系校领导联系确定(需要联系校领导参加),并将以下材料于3月19日前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纪委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1)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2)领导干部的发言提纲;(3)征求意见建议汇总材料;(4)民主生活会记录复印件;(5)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21年3月15日前基本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委要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简要书面总结,并及时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录入苏州智慧党建平台,评议结果录入苏州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各二级党委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2020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附件:1. 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3. 2020年度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4. 2020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
5. 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名额分配表
6.江苏先锋网《战“疫”先锋》
http://www.jsxf.gov.cn/jsxf/zt_5060/zyxf/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