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启动我校第五轮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岗位聘用范围
全校在职事业编制(含人事代理制)教职工。
(二) 岗位设置与聘用的依据
《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常理工〔2013〕7号)文件和《常熟理工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遴选条件》(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33号)。
(三) 关于聘期考核
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切实做到考核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有序、方式简便可行。
本次聘期考核,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考核的要求,依据聘用合同,全面考核教职工第四轮聘期内履职情况,重点考核教职工聘期内教书育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管理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和业绩贡献。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新一轮岗位聘用业绩考核等有机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聘期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聘期考核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自行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填写《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备案。(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类)。
(四) 关于第五轮岗位聘用
1.岗位数额
本轮岗位聘用,各级岗位数依现有在职人员为基数进行测算。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将所有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分解到二级学院和部门(《二级学院岗位等级设置方案》和《机关教辅单位岗位等级设置方案》另行通知)。
各单位应坚持岗位任职条件,从严把握,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岗位数额。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具体的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由学校制定,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制定聘用条件时必须注重教学科研业绩成果,淡化任职年限。
(2)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选由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产生。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需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位申请表(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纸质材料3份,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资格审查表纸质材料1份。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电子材料,电子邮件发送至wmq@cslg.edu.cn,联系电话52251171。
(3)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由各单位根据聘用条件组织选聘。
(五)其他若干问题
(1)关于岗位聘用材料的时间要求。岗位聘用申报用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取得的时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第四轮聘期内晋级高一级职称的,则是任现职当年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2022年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按新晋职称的最低档申报,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按原职称申报,不占学院现分配指标;聘期内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按中级九级,新引进硕士研究生按初级十一级执行,不占学院现分配指标。
(2)岗位聘用手续。岗位聘用结果须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按照新聘岗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底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按照规定聘用程序,参加退休前所在部门考核,向退休前所在部门申请。
(六)时间安排
(1)11月16日,学校布置聘期考核和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
(2)11月23日前,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制定并完成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条件,报学校人事处。
(3)11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申报材料为与申报岗位所对应的《岗位申请表》及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的佐证材料(原件)。
(4)11月30日前,各学院、部门提交岗位聘用方案(填写《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同时提交《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及《岗位申请表》等材料。
(5)12月15日前后,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审专家组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
(6)12月下旬,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全校的岗位设置和聘用方案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7)12月30日左右,公示岗位聘用结果。
(8)12月30日左右,第五轮岗位聘用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9)2023年2月至3月,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签订(委托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常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