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熟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及学期结束工作安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日期:第18-19周。
2.考试时间段:笔试时段为8:00-10:00、10:10-12:10、13:30-15:30、15:40-17:40;机考时段详见正方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考试安排。
二、考试组织管理
1.考场编排
(1)各学院于12月9日前将考试课程的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在正方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安排完毕。相同课程必须在同一时间段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用不同试卷进行考试。
(2)上机考试的公共课程由于机房容量限制,需按批次进行考试。
(3)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规定的考试时限自行安排,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年级、各专业的课程考试时间应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大面积集中考试,同时给重修(考)学生创造条件。
(4)考查课程和考核日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5)重修学生的专业课程考试由学院安排,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本学期重修有正常开课的班级,重修学生跟正常班考试。
(6)学生考试的具体日程安排、教师监考安排于第16周在正方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2.试卷命题
(1)考试课命题A、B两卷,每份考卷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已建成试卷库的课程,期末考试必须使用试卷库中的试卷。考试用试卷一律由教务处在A、B卷或试卷库中随机抽取。
(2)考查课如采用试卷考核形式,须同考试课一样,命题A、B两卷,填写试卷命题审核表。考查课如采用非试卷考核形式,需填写课程考核(非试卷形式)方案审核表。
(3)课程命题教师均须填写《常熟理工学院试卷命题审核表》或《常熟理工学院课程考核(非试卷形式)方案审核表》,经系主任和学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才能将试卷交各院(部)教务秘书保管。各院(部)教务秘书于考试前十天填写“期末试卷抽取表” (教务处表格下载区下载),报教务处抽卷后将正式考试用卷送文印室印制。未用试卷由院(部)保管,作缓考用卷。
(4)试卷格式要求,命题教师按常熟理工学院试卷格式打印(教务处表格下载区下载),全校统一用8K纸。
3.试卷印发
(1)试卷统一由院(部)教务秘书在考试前到文印室领取。
全校性公共课试卷由相关教研室教师装订后在考试前两天内分送各学院教务办,按教务秘书提供的考场安排清点试卷份数,放入试卷袋,并在试卷袋上填写相关内容后签名。
专业课试卷由任课教师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到各学院教务办装订试卷,按教务秘书提供的考场安排清点试卷份数,放入试卷袋,并在试卷袋上填写相关内容后签名。
分卷教师应特别注意有重修学生跟班考试的考场要增加相应试卷份数。所有试卷分装袋上必须注明课程名称、考生班级及应到考生人数、考场地点、监考教师姓名等信息。
(2)试卷从命题开始至开考前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注意安全和保密。考试期间,学生及其他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存放试卷的办公室。
(3)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试卷,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将试卷送回学院教务办。任课教师到学院教务办领取试卷。
4.试卷批改、复查及成绩登录
(1)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到学生所在学院领取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批卷。
(2)任课教师试卷评阅完毕后,应对评阅结果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做到评分恰当、核分准确,杜绝错判、漏判、送分等现象。
(3)所有年级学生的课程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天内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成绩录入完毕,打印一式两份,任课教师签名确认后一份随试卷存档,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秘书。
(4)批改结束,任课教师须认真填写课程考核分析报告(一式二份,一份随试卷存档,一份交学院教务秘书备案)。
5.课程考核材料归档
各课程教学档案应根据《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存档。重修学生的材料随重修课程存档。
公选课和通识教育核心课按照《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试行)》中“非试卷形式的课程考核材料”的要求进行存档,网上递交的作业不必另存纸质材料。
三、考风考纪
1.各院系要加强期末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要在期末考试前进行集中教育,向学生重申相关规定。
2.各学院应严肃做好巡、监考的选派工作,加强考务培训。至少安排2名监考教师(80人)至少3名。在期末考试期间,学院须视实际情况安排巡考人员,协助监考教师处理突发情况。考试前监考教师应做好严格检查学生有关证件、核对考生身份、考场清理等工作。
3.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应关闭并放到远离座位的指定地点,不得携入座位。考试期间,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立即终止考生的考试,收缴试卷和相关证据,将详情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有关材料交考生所在学院,严肃、及时的调查处理,决不姑息。
教务处
2020年12月6日